2009年11月9日 星期一

台灣無權突襲檢查美牛肉工廠 馬英九故意說謊不可原諒

管碧玲:美韓協議明載指定獸醫、抽檢 台灣全無 硬是矮一截



針對馬英九11/7公開指稱可「派獸醫到美國去突襲他們的肉品工廠」,管碧玲無法理解馬英九究竟是明知真相故意說謊? 還是因為衛生署迄今隱藏議定書中文版,使馬英九看不懂英文而亂扯? 管碧玲表示,依據台美牛肉議定書各條款,台灣根本無權派獸醫、前往突襲、突檢;相反地,這些規定在美韓協議中都是具文明載,馬英九的謊言更凸顯了台灣硬是矮韓國一大截,整個政府迄今還欺騙國人「比照韓國」、「部分條件比韓國好」。

管碧玲指出,美韓牛肉協議在追加協議(2008/6/19)中,明載「韓國獸醫官員派駐美國: 派駐在美國的獸醫官員可以進行在動物健康與食品安全範疇上的職責,包括搜集資訊以及參與美國政府動物健康與食品安全機構之事宜」,但台美牛肉議定書,唯一出現「獸醫」字眼,是在第12與15條,而且是「美方指派的獸醫」,台灣根本無權指派獸醫,更遑論去美國抽檢;管碧玲懷疑馬英九是夢到韓國的協議文,胡言亂語。

20091109牛肉協議比較-有關獸醫及突檢

管碧玲表示,即使要執行協議文所稱的「現場檢查」(on-site audit),台灣都不如韓國:在第1條定義項目(8)中,美韓協議文的「system audit」,同一條目到了台灣的議定書,硬是被改成「scheduled system audit」,是已被安排(scheduled)的檢查,馬英九瞎掰成「突襲」,「This Man」應該先去做腦部BSE檢測。

管碧玲指出,就算到美國了肉品作業廠,要檢查甚麼呢? 檢查有無狂牛嗎? 當然是依據該作業廠的文件檢驗各種樣品,但美韓協議第14條清楚載明「肉品工廠應保管以屠宰目的而購牛隻之採購記錄,該記錄可自採購之日起2年後銷毀」,這一條在台美協議中憑空消失,所以馬英九派去美國的綠卡獸醫,應該只能在肉品工廠替他撿最急需的智慧毛吧。

管碧玲表示,10/23台美牛肉議定書英文版公部迄今,18天以來藏著神祕的中文版就是不釋出,整個政府編織一個又一個自爽兼麻醉國人的謊言,又是「條件比照韓國」、「部分條件比韓國好」、又是「三管五卡」、「協議效力高於國內法」、「私函也有國際法效力」、還能再扯出「派獸醫突檢」,馬英九把美國人當笨蛋就算了,連國人都一騙再騙,馬英九之於台灣社會,已猶如特定風險物質(SRMs),唯有剔除一途。

2009年11月6日 星期五

又是私函、又是秘密記錄 開放牛肉到底還有多少黑幕?(V)

管碧玲:衛生署立即公布協議中文版、私函及密件


針對昨(11/5)國安會秘書長蘇起所稱美國官員給台灣官員的「具有國際法效力的公函」,及11/5晚間經濟部和衛生署突然緊急召開之記者會,稱協議文之外還有「不可公開的記錄文件」,管碧玲(11/6)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批蘇起與衛生署招認談判另有大黑幕,要求衛生署立即公開議定書中文版,和所謂私函、密件,否則牛肉交易越描越黑。

管碧玲表示,她實在不解何以蘇起和衛生署如此荒腔走板,昨天蘇起在國會公然招出台美官員間另有私函「承諾」不會進口「30個月以下牛肉」,因此議定書才不寫入「屠宰時未滿30個月齡」的牛肉定義,還稱私函具有「國際法效力」;晚間衛生署副署長和經濟部次長更大動作共同開記者會,卻又自曝談判過程有「不可公開的記錄文件」,不就確實證明協議文之外,還有更多外界不得而知的秘密「承諾」?既然美方用私函向我承諾,那台灣有沒有私函向美國承諾甚麼?

管碧玲表示,答案很清楚,台灣一定向美國保證了甚麼,馬政府早就已經向美國投降;因為就在10/22協議簽署的同一天,美國三大肉商聯名寫給美國農業部存查的信函清楚寫著,樂見台灣衛生署10月22號的聲明(We welcome the October 22 announcement by Taiwan's Department of Health)、30個月齡限制的方案僅是暫時性的、相信180天後就會再度進行諮商。

管碧玲質疑,衛生署在10/23下午才公告議定書、及預告「修正美國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草案,美國肉所指衛生署的聲明,必然是在台灣公告前,對美國所提出的某種文件,向美國承諾半年後解禁,使美國肉商暫時同意接受根本未寫在議定書中的30月齡限制,若非如此,那麼又是甚麼文件? 管碧玲提醒,若台灣社會不弄清楚蘇起聲稱的「私函承諾」及衛生署「不可公開的記錄文件」,30個月齡限制恐怕只有180天的效力,半年後台灣就得面臨美國牛肉全面入侵。

管碧玲指出,衛生署長楊志良在10/25一句『美國人自己吃老牛,我們吃嫩牛;美方要賣給我們,我們還要挑肥撿瘦』名言,現在看起來不僅是自我作賤、消遣國人,更是謊言欺騙,因為不但楊志良所稱的嫩牛,議定書中根本沒限制牛齡,衛生署口口聲聲說有QSA方案(Quality System Assessment Program)把關,保證30個月齡以下,但實際上連QSA也沒寫在議定書中;但相反的,韓國與美國的協議,30月齡限制和QSA方案,都是協議文的白紙黑字。

管碧玲強調,衛生署所說台灣的QSA方案,實際上是和韓國掛在一起的,是搭韓國的便車,但卻毫無保障。由於台美協議書既不寫30月齡限制、也無明載QSA方案,一但美方更改或將台灣自此QSA方案移出,完全不違反協議,台灣絲毫沒有討價還價的空間,就是必須依照協議乖乖接受美國「全齡全牛」。

對於衛生署與蘇起的嚴重失職,管碧玲要求政府立即公開談判過程的私函、密件,以及議定書的中文版,否則黑幕會越描越黑,管碧玲也嚴肅地呼籲朝野立委,在17日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時,應明確規範只准進口「30個月以下美國牛肉」。

明知韓國因30月齡爭議而動盪 衛生署何以重蹈覆轍?

蘇起拿竹篙裝菜刀恐嚇人民 把WTO當成流氓組織?
管碧玲:楊志良與蘇起必須負起失職之責


有關衛生署、經濟部解釋韓國「二階段談判」,及蘇起以台灣恐無法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國際民航組織等,威脅立法院不得修法牴觸台美牛肉議定書,管碧玲認為蘇起和楊志良都應清楚說明,並為失職、愧對國人而負責。

管碧玲指出,衛生署所稱韓國「二階段談判」是在美化「30月齡限制解除」引發的韓國高度動盪,實際上韓國就是重啟談判:韓國第一次協議簽於2008/4/18,因國內抗爭不斷,2008/6/19追加協議,2008/6/25再增加協議補述。而衛生署稱「美、韓簽署完議定書沒多久,美國隨即擴大實施飼料禁令,南韓等同完全開放進口美國牛,後來南韓發生抗爭,政府被迫重啟談判,南韓才與美方簽訂QSA Program,將限定三十個月齡以下牛隻進口寫在QSA中」,既然衛生署明明知道爭議由此而起,為何還大膽到不於協議中載明30月牛齡限制及QSA方案? 這不是重到韓國覆轍嗎?楊志良和蘇起難道不需要負責?

管碧玲表示,蘇起指稱推翻台美牛肉議定書會影響台灣參加氣候變遷框架公約和國際民航組織等,又是一派胡言,為何南韓重啟協商就不會影響南韓參加國際組織,台灣重啟協商就會? 管碧玲表示,今年到目前為止,WTO爭端救濟已有398件,到2001年為止,各國向WTO要求免除履行義務的案件,多半都由申請國贏得勝利,台灣若以民意壓力向WTO提出免除履行義務,贏面很大。

管碧玲進一步指出,以歐盟與美國的牛肉輸入爭議為例,因美國牛施打賀爾蒙,歐盟禁止美國牛輸入,美國也對歐盟採取貿易報復,雙方纏訟近10年,後來WTO判決歐盟有理、但美國也可以報復;此外,歐盟也以「可能」對人體有害為理由,禁止美國基因改造食品的進口。管碧玲說,基因改造食品目前尚未有驗出人體危害的紀錄,歐盟都可以以此理由禁止了,何況是有狂牛症風險的美國牛肉?

管碧玲強調,依據WTO規範爭議解決程序,即便美國要採取貿易報復,也必須在WTO架構下、依比例原則進行,與台灣參與其他國際組織毫不相關,「張飛不會打岳飛」,蘇起所言簡直是拿竹篙裝菜刀、恐嚇台灣社會,也把國際貿易談判當成可以隨便報復的流氓。

2009年11月5日 星期四

蘇起承認牛肉議定書未簽中文版、未明載30月齡以下限制(V)

美國官員以私函保證不進口30月以上? 也算協議一部份?
管碧玲:違反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 將送監察院調查懲處




管碧玲今(11/5)質詢國安會秘書長蘇起有關台美牛肉議定書為何遲遲未見中文版,蘇起坦承僅簽英文議定書,未簽中文版本,管碧玲驚呼不可思議、蘇起連談判ABC都不懂;管碧玲追問究竟「30個月以下牛肉不進口」的規定寫在協議哪一條? 蘇起又說協議中沒有規定,僅是美國官員以「私函」給衛生署長的「承諾」,管碧玲認為這證實了牛肉議定書徹頭徹尾是踐踏國格、違反法令的無效協議,將提案廢止該協議,並將失職人員送交監察院。

由於10/23協議公布近2周來,迄今未見衛生署提出中文版,管碧玲依據「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質詢蘇起,台美牛肉議定書是否簽訂中英兩文版?,蘇起原本支吾稱『對、對』,隨後又改口『以英文版為主』,並未簽中文版本。管碧玲抨擊蘇起擔任國安會秘書長,連基本的國際簽約規格都不懂,違反「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第12條「條約或協定之約本,應同時以中文及締約他方之官方文字作成」之規定,何況這是攸關全國民眾食品及健康安全的協定,豈能只簽英文版?難道台灣人被迫簽約吃牛肉,還不能了解簽的是甚麼約嗎?管碧玲表示此一真相暴露了牛肉議定書徹頭徹尾是踐踏國格、違反法令的無效協議,一定會將本案送監察院調查懲處。

管碧玲再就議定書第一條第一項「牛肉及其製品」之定義內容,質疑為何韓國明文「屠宰時未滿30月齡」的限制,而相同的基本定義條文,台灣卻刻意將30月齡限制摘除? 則政府一再宣稱30個月以下牛肉不會進口,就竟依據哪一條協議文? 蘇起也坦承議定書中並沒有規範30月牛齡的限制。管碧玲怒批既然議定書根本未限定30月齡限制,這次協議等於是開放「全齡全牛」進口,難怪美國三大肉商在台美簽約的同時,立即致函農業部「30月齡以下的限制只是暫時的過渡性檢測」,美國農業部甚至說180天之後就會「考慮全面的美國牛肉交易」。

在管碧玲追問下,蘇起竟稱30月齡限制,是美國農業部助理部長、談判總署助理代表,以信函給我經濟部次長、衛生署副署長之承諾,該信函並『有國際效力』,管碧玲不敢置信蘇起竟然在國會中有這種說法,正式協議之外的私函有國際效力,那到底還有多少我們不知道的私函? 還有多少的黑箱隱藏在台美牛肉交易中?

2009年11月3日 星期二

食品衛生管理法完成修法前,美國牛肉不准擴大進口

管碧玲:重啟台美牛肉談判的契機

由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前行政院長謝長廷親自在立法院督軍,民進黨全體立委霸佔主席台,癱瘓立法院議事強力杯葛下,終於讓國民黨軟化,達成11月17日前完成食品衛生管理法立法三讀之前,美國牛肉不准擴大進口的朝野協商。參與協商定稿的立委管碧玲指出,今天的結果不僅是民進黨抗爭的成果,也是消基會、主婦聯盟、董氏基金會及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等民間團體對執政黨施加壓力的成果,她感謝台灣人民所展現堅強的意志,讓美國瞭解馬英九政府不能代表台灣民意。

管碧玲指出今天達成的食品衛生管理法的修法協商,由民進黨委員賴清德起草,她與柯建銘委員協助做最後的定稿,協商內容明定美國牛肉有高度健康疑慮的內臟、絞肉、脊髓、腦、頭骨以及眼睛在法律修正三讀前不得進口,未來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也嚴禁上列有高度健康疑慮之部位進口,而該法在11月17日前完成立法三讀。

管碧玲指出行政院的「三管五卡」所謂以行政手段來進行實質不進口的作法根本都是欺騙人民,不但台灣在執行層面上根本沒有那麼多的人力與物力支持,更可能造成美國向WTO對台灣提出違反協議的控訴,要求國際仲裁。事實上在1995年-2004年期間,美國已經對其他國家提出78次「違反協定行為」的控訴。管碧玲指出唯有進行國內修法,法律明文規定相關產品進口規則,迫使馬政府對美國重啟牛肉談判,才能對美國牛肉擴大進口問題做根本性的解決,讓美國政府瞭解台灣人民爭取台灣利益的決心。

管碧玲呼籲國人應該繼續參與消基會、主婦聯盟等團體所發起的美國牛肉重啟談判公投的連署,因為民進黨實力有限,未能將帶骨牛肉列入禁止進口名單內,如果能夠完成公投連署,讓馬政府了解到台灣人民反對的決心,將可創造政府談判籌碼,更進一步禁止帶骨牛肉的進口。

2009年11月2日 星期一

管碧玲:衛生署疑已承諾180天後全面開放美國牛肉

多個訊息來源不約而同明指30月齡限制只是「過渡」

針對台灣簽下進口美國牛肉不平等協議所掀起的民怨,管碧玲根據來自美聯社、內布拉斯加州獨立報等訊息來源,質疑衛生署在檯面下疑已承諾美國,將在協議生效的180天後,全面開放進口美國牛肉相關產品,目前的協議只是半年的過渡期。而馬政府對國人隱瞞協商進度的同時,美國三大肉商早已完全掌握協議關鍵條文,台灣民眾是最後才知道結果,管碧玲嚴厲批評馬政府對不起國人。

管碧玲指出,堪薩斯州長帕金森在10/20訪台並與馬英九會晤,美聯社在10/28發出新聞,引述帕金森說:『他已獲保證台灣將很快放鬆對美國牛肉產品進口的限制』、『馬英九...他將朝向解禁政策...不只是在堪薩斯,全美禽畜業將會得到驚人的利益』,管碧玲批判馬英九竟然在協議簽定之前,就對美國人做出保證,非常可恥。

管碧玲指出,她在10/28質詢國安會的程序發言時,就提出美國內布拉斯加州獨立報於10/23所發新聞「內布拉斯加牛肉產業因台灣卸除美牛肉限制而受益」,該報引述參議員Ben Nelson的說法:『台灣決定取消30個月齡帶骨牛肉,是我們迎接下一步解除30個月齡限制協商的來臨』;該報並引農業部官員訊息表明,『180天之後,政府將檢視30個月齡的限制,並考慮全面的美國牛肉交易』。此一訊息印證台美牛肉協議第20條,台灣與美國的確將在協議生效後的180天內,對協議之「執行」再度協商(美韓牛肉協議文,則僅針對貨品標示之檢討)。

管碧玲表示,就在台美協議於華盛頓簽定的同時(美東時間10/22),美國三大肉商同步聯名致函美國農業部,信中聲明為了確保全面的市場開放,美國牛肉出口商接受30月齡以下的限制只是暫時的、為了確保「貿易拓展的平順過渡」,美國肉商接受開放初期30月齡限制下的「過渡性檢測」;甚至不忘強調,『我們了解協議生效後的180天台美將再協商』。管碧玲表示,這就是台美牛肉協議第20條的玄機,屆時台灣將面臨更大的壓力,被迫同意全面開放牛肉,她高度懷疑這是衛生署對美國不公開的承諾。

管碧玲指出,令人痛心的是,美國肉商的這封聯名信是在10/22發出,極有可能早已掌握協商進度和關鍵條文,在簽定前後就擬妥信函發給美國政府,而台灣人卻是到了10/23下午(換算美東時間是10/23凌晨),才看得到衛生署公告的協議。管碧玲痛批,「台灣人被出賣了,不只最後才知道,而且還是用英文寫的賣身契,藏在衛生署網站的小角落」!管碧玲呼籲,衛生署必須嚴肅說明,180天之後是否更進一步開放30月齡以上的牛肉進口? 衛生署若不敢說清楚,就等於是承認私下已與美方有密約,他將持續要求楊志良下台負責。

華視非公股收購案採用過時舊價格,不應推卸前朝

管碧玲:收購案五大弊端將送監察院調查

立法委員管碧玲今(11/2)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新聞局預算時,強烈抨擊華視公司非公股收購案有五大弊端:以假買賣充當交易、違反預算法、高價收購嚴重圖利、浪費公帑,及迴避立院監督,未來將會將此案送交監察院調查。而對於蘇俊賓隨後在答復其他立委質詢時,將收購價格推給民進黨執政時做的決策,管碧玲認為新聞局採用一個三年半前政府不敢採用的鑑價結果,而且以違反預算法的方式執行,其結果必須接受檢驗。

管碧玲表示,新聞局要收購華視非公股股權,理當去年就將所需股款編入98年度預算,新聞局不循正當預算程序,卻去函要求華視向銀行融資再允諾將以99年度預算連本帶利一併補回,此種未循正常預算編列程序,動用公款的方式,違反預算法第25條及第34條,並且迴避立法院監督,錢在未報備下先花了,還衍生出859萬元的利息,立法院卻必需連本帶利完全背書,極為不當。

而新聞局以95.04.01為鑑價基準日,將收購價格訂為34.41元,也令人非常質疑,管碧玲表示,台酒公司擁有雄厚資本且連年獲利穩定,自評股價最高也才30元,上市公司的中視近一年股價最高為15.60元,96年非凡國際以24.1元收購台視股票,而華視今年每股淨值20.11元,為何向民股收購價錢訂在34.41元,令人質疑。

對於新聞局表示,收購股價係民進黨執政時代審議小組所訂定,管碧玲認為當時的鑑價結果新聞局認為不適當,採購計畫沒有執行,如今新聞局要進行採購,應依現行的股市行情與華視的營運狀況重新評估,而不是拿一個三年半前政府不敢使用的舊數字來使用,蘇俊賓把責任歸給前朝,是推諉卸責,自己作出的決策自己要負責。管碧玲認為新聞局整個華視非公股採購案違法亂紀,製造了五大弊端,她的質疑在立法院預算審查中獲得多數委員的認同,她將會將此案送交監察院調查。